江西危房鉴定标准
根据《关于城乡危房修缮改造的意见》,城乡危房修缮改造一般采用加固、修缮、改造、重建、异地新建等方法解决。局部危房和有危险点的房屋,以不改变房屋原有外观、主体结构为前提,由住户及时加固、修缮和维护。整幢属危房的,采取整体加固、重建或异地新建,能加固消除隐患的,鼓励采取加固的办法。对确实需要拆除重建的,其申办程序是,由**申请、村级组织初审、依法鉴定、公示、镇(街道)审核、主管部门批准。1、首先要申请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可向危房鉴定合法单位、市、县人民单位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(以下简称鉴定单位)提出书面申请。2、危房鉴定鉴定单位接到鉴定申请后,应及时进行鉴定。鉴定单位进行危房鉴定...
发布时间:2022.06.20